台灣電力公司在雲林縣濁水溪畔興建15部風力發電機組完工營運,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減緩地球暖化速度外,其雄偉巨型發電機組遠遠矗立沿海地區,壯觀美麗聲勢浩大,儼然成為沿海地區新地標及觀光景點。(黃資茗報導)
今天上午在麥寮防風林帶舉辦台電麥寮風力發電機組設置運轉參訪記者會,縣長蘇治芬親自參加,與會人員包括縣府建設處施克和處長、工務處蘇昭茂處長、麥寮鄉鄉長林松利、台電新能源施工處陳武雄處長及總工程師黃憲章等,會中聽取台電公司就雲林沿海地區設置風力發電機組情形及回饋金說明,蘇縣長感謝台電公司於沿海地區設置風力發電機組,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縣長蘇治芬表示,風力發電為無廢氣、廢水及廢棄物排放之潔淨能源,其發電成本較燃油及燃氣發電為低,在燃煤價格成本日益高漲下,風力發電逐漸與燃煤抗衡,為最值得推廣之再生能源。雲林縣政府為因應全球氣候暖化,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全力配合台電公司推動風力發電,加上雲林沿海地區風力強盛,為國內優良風場之一,適合風力發電之開發,感謝台灣電力公司於雲林台西、崙背等地區將規劃39部風力機組,待所有風力機組建置完成後,其外型壯觀美麗,將成為沿海地區新地標及學生戶外教學地點,並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蘇治芬指出,雲林縣有得天獨厚風力發電天然條件,其中外傘頂洲經專家評估規劃可設立99座風力發電機組,惟因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未能立法通過,致有意願於外傘頂洲興建風力發電機組之民間廠商打消投資念頭,籲請中央政府及立法委員儘速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創造地方綠能產業發展契機。
台灣電力公司總工程師黃憲章表示,台電麥寮鄉濁水溪南側防風林第一期15部2000瓩風力發電機組,終於97年12月16日達成商轉,預估年總發電量約8千3百萬度,約可供2萬1千7百戶家庭1年用電,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萬3千公噸及節省燃油約2 萬1千公秉或節省燃煤約3萬1千公噸;第二期工程設置8部2000瓩風力發電機組於97年2月5日開工,預定98年8月達成商轉,商轉後預估年總發電量約 4千4百萬度,約可供1萬1千5百戶家庭1年用電,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2萬8千公噸及節省燃油約1萬1千公秉或節省燃煤約1萬6千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