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前輪卻還停在人行道上,這台破鐵馬不曉得已經丟在路邊多久了,該怎麼辦?這時候就是環保局出動的時候了。
直接來到現場鑑定,確定已經屬於廢棄自行車,在公告上寫日期,貼到車身上,還要拍照存證﹔七天之後如果這台破鐵馬還在原地,就會強制拖吊,而被拖吊的自行車通通集中在這裡。
鐵門後就是清潔分隊的自行車拖吊場,也是廢棄腳踏車集中營。
鏈條斷裂、沒有煞車、嚴重銹蝕,只要不堪使用又無人處理,一律當成廢棄物回收。
不過就怕把別人還要牽去修理的車子給回收了,環保局提供七天的公告處理,假如錯過了期限,還是能到各清潔分隊,憑車子特徵及車身烙碼認領,但認領期只有一個月,還是奉勸鐵馬族,可別把車子停在路邊就放著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