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華威撤資案引起社會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障礙的關注,馬英九總統並宣示立法院必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民進黨團表示,已完成黨籍立委提案版本整合,要求馬英九儘速協調國民黨內不同意見,通過立法。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未能通過是全民的損失,最大受益者是以石化發電的台電,行政部門受到多大的遊說壓力?竟然無法約束國民黨團?應該有清楚的交代。
黨籍立委田秋堇指出,民進黨李俊毅、柯建銘、潘孟安及他本人提出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4版本已經完成整合,主要重點為增列再生能源熱利用型態,不限於發電一項;將液態生質燃料納入獎勵補助;規定成立「費率審議委員會」,電價收購費率須經過聽證程序後方得公告;電價收購排除2萬千瓦以上大型非抽蓄式水力發電及都市廢棄物焚化爐發電設備;一定規模以上政府新建或改建公共工程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休耕地栽種能源作物應予獎勵;一般民眾進口自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關稅等。
田秋堇表示,立法院第六屆最後一天96年12月21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經有4個黨團完成協商結論簽字,僅該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不願簽字,導致法案胎死腹中,無法進行二三讀。
田秋堇出示經濟部試算數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對國內產業衍生需求說明數據,僅太陽光電裝置就可以創造產業效益約2,160億元,風力發電部分可創造約800億元國內需求,兩者保守估計可創造國內產業需求高達3,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