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班客氣地問候一個剛進公司的小同事,周末忙什麼?他說,幫朋友搬家,累死了。
稍細一問,連連搖頭,感覺太不「經濟」了。所謂經濟就是用盡可能小的成本達到同一目的,也就是書本上的「效率」。常聽很多在美的中國人喜歡請人搬家而不是找搬家公司,覺得這不僅是一個中西方思維的問題,也是基本微觀經濟學問題。本文試圖通過分析請人搬家的各方面來闡述一些經濟學原理,即所謂「理性決策」的思維框架。
這位小同事的朋友要從新澤西的Exchange place搬到New Town,總共五公里路,除了大沙發跟床,無其他大件。問了幾家華人搬家公司,平均收費約200至220元(專業人員也就兩個多小時的活)。可他為了「省錢」,請了三個朋友從早上8點多搞到下午1點多才搬完,還租了一輛小皮卡,四人只有兩人會開車,且都是第一次開卡車,自然手忙腳亂;主人為表感謝,中午請朋友吃了一頓大餐,帳單80元。
探討一下這樣做是否符合經濟原則應是一件有趣的事,首先要介紹一下機會成本的基本概念。
機會成本是經濟學最基本的概念。機會成本最小,即所放棄的使用同一互斥資源去從事其它活動中的最大收益。有一個例子是,近來可見華爾街某些生物醫藥領域的股票行業分析師可拿到百萬為單位的年薪,為什麼?因為這些人有MD(醫學博士)學位甚至兼有MBA學位,大投資銀行要想利用他們幾十年修煉的專業知識,至少要補償他們放棄當醫生的機會成本吧!下面我們就依此進行找朋友搬家的成本效益分析:
對於主人來說:顯性成本:租車50元(以為短時短矩,為了省錢未買額外保險),請吃飯80元,「節省」 225-130=95元。
隱含成本:人情債(可以用所請幫忙朋友們總的機會成本計算)。對於幫忙的人,姑且稱A、B、C,周末時間價值各有不一,有暑期打工學生A,有準備考CFA二級的剛工作白領B,(按年薪折合時薪45元),準備考GRE讀碩士的家屬C:
A按打工每小時15元,三小時損失45元。B按周末時間時薪減半算,三小時損失65元。
C現在沒有收入,但學的是軟體工程,未來有可觀收入,計算時要把「未來的現金」轉換到現值,經濟上稱為「貼現」,按相當保守估計,就算三年後收入等價今天20元一小時吧(三倍於最低工資7.5元),也就是說他花這三小時間讀書的隱含價值為60元。
這樣三個幫忙人失去的總機會成本是170元,這數字也就是主人欠的人情債價格。雖然他帳面上省了90元,且這成本還不包括搬家人駕駛不熟悉的卡車帶來的各種風險!
廣義而言,如何判斷(什麼準則)一個群體為某一目的而作的交互安排是有「效益」的呢?